深圳市总工会服务项目A包:市级“3+N”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出具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在深圳地区开展业务的有效资质证明,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律师事务所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 服务机构及参与项目服务团队的律师近3年内(即至少从 2019年3月开始起算)未受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的纪律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 提供的服务团队应当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50%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且团队负责人具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以上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 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2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自动生成的文字,不适用于深圳政府采购项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一)“招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因此,深圳政府采购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友情链接